动态与观点
- 探 讨 -
一、互联网领域反垄断执法情况
2021年11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43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调查。
经查,上述案件均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但经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随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从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涉案企业来看,多家互联网公司均涉其中。其中属互联网行业最多,总共涉及近30起案件,罚款数额较大。
回顾此次罚单涉及案件,其中多起都曾对涉案企业在相关领域的布局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此外,罚单还包括两家大型互联网企业联合收购案。
资料来源:《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0)》
二、互联网反垄断监管主要方式
采用行为监管理论
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互联网反垄断重点关注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等行为监管。
与美国反垄断类似,中国互联网反垄断主要是“管行为”,对于市场集中度并未提出明确限制。
资料来源:《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中泰研究所
行政处罚为主要方式
目前,反垄断审查主要由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牵头进行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审查效率更高,同时也避免了司法诉讼带来的高昂成本。
2021年7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互联网领域22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中对未依法申报审查的并购、合营的情形给予罚款处罚,但并未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资料来源:市场监管总局,腾讯新闻,中泰研究所
自查与震慑相结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某互联网公司的反垄断处罚结果反映出互联网反垄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主要的处罚形式是罚款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行政指导书》,要求各涉案企业进行深入自查、积极整改,起到了威慑作用。
从被规制企业的整改情况来看,部分头部互联网平台表示已建立内控审查机制,加强与监管部门的积极沟通。
资料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2021〕28 号)
三、反垄断对VIE结构的监管趋势分析
上文提到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43家涉案企业均处50万元罚款的⾏政处罚,是相对⽐较轻的处理。
根据之前的《反垄断法》规定,许多平台经营企业是否需要集中申报,在实践中存在执行标准不统一的情况。尤其是对于具有VIE架构的企业,反垄断监管并未给出统一的披露标准。
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期的执法措施可以明确:VIE结构企业需要进行集中申报。
对于之前没有依法申报的并购项⽬在目前的监管尺度下将被认定为未依法申报案件,按照《反垄断法》很可能会遭到处罚。
2020年上半年,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审查并无条件批准涉及协议控制结构的明察哲刚与环胜信息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0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公布3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案件,警示相关经营者应严格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避免产生法律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反垄断法(修正草案)》征求意⻅稿,对相关案件的处理将区分两种情况:
第一,构成排除限制竞争影响的,未依法申报的,会按照营业额10%以下进行处罚。
第二,不具有这种排除限制竞争影响,但也未依法进行申报的,处罚额度在500万元以内。
虽然上述规定尚处在征求意见阶段,但可以肯定的是,未来的反垄断处罚标准相对于之前的50万元会有大幅提高。
- 结 语 -
对于VIE结构的合规要求以及反垄断对于互联网及其他行业的影响,作者将会持续进行解读,敬请关注。
参考资料:
1. 《互联网反垄断专题》——中泰研究所
2. 《43张反垄断罚单,腾讯和阿⾥系占了25》——澎湃新闻
3. 《反垄断标志性罚单!涉案企业数量最多、追查交易时间最⻓,监管⼒度正不断加码》——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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