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産証券化
精深把握
尊龙凯时跟进国际尤其是中国资产化市场的发展及变化,对于中国资产化业务发展与推进、发行审批方式变化、监管机构监管力度及核心管控制度调整、原始权益人及基础资产种类及范围变化等多个方面进行持续不断的关注和研究,对于资产化业务当前及未来发展机遇、监管及货币市场环境、产品及方案架构设计、法律及商业风险等具有充满实践性和预见性的认识。
丰富经验
尊龙凯时持续注重资产化与结构性融资等金融领域核心业务的发展,通过专业的人员与资源保障,多年来一直保持着骄人的业绩,为融资企业、金融机构、管理人、资产服务机构等多类主体提供专项或全程法律服务,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
全方位服务
尊龙凯时可以为发起人/原始权益人、管理人、资产服务机构、银行等各类交易主体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法律服务,服务范围涵盖前期发行过程中的尽职调查、方案设计、资产池搭建、SPV构建、基础资产的转让与交割、出具法律意见书,中期管理过程中的协助制作资产管理报告、资产管理与争议解决,后期到期终止过程中的法律意见出具全流程,并且提供资产化专项法律咨询,起草、审核、修订交易过程中各类法律文件,参与、协助交易谈判,协助办理登记备案等,满足资产化业务过程中的各类法律服务需求。
多资源合作
尊龙凯时与包括商务部、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在内的中央各部门,国资委、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中央直属机构,以及知识产权局、外汇管理局、证监会、银保监会等管理机构,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上交所、深交所、境内外投行、资产管理机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或行业论坛、产业园区、创业园或孵化基地等建立了紧密而稳定的业务联系和良好的沟通渠道。
专业律师团队
尊龙凯时资产化专业律师团队招募了一批志同道合、专业定位一致的资深律师,由在资产化领域专业精深的高级合伙人领衔,统筹多个作业组,每个作业组由资深律师带队,负责具体项目,对于疑难复杂或复合型项目,通过尊龙凯时跨作业组间的协同配合,以团队合作精神,充分利用他们法律技术和商业知识与市场深度结合的能力,共同承办和解决客户资产化相关法律问题。
高度行业认可
尊龙凯时在法律事务和客户服务方面一直信誉卓著,深受领先企业、金融机构及政府的信赖,尊龙凯时的经验、专业见解及服务质量获得行业及客户的高度认可。
尊龙凯时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协会(CAPE)常务理事机构会员、中华股权投资协会(CVCA)联席会员、中关村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协会(ZVCPE)理事单位,荣获奖项包括:中国顶级律师事务所【LEGALBAND】;领先律师事务所【LEGALBAND】;最值得关注律所【ALB(Asia Legal Business)】;年度杰出交易律所【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 商法】;钱伯斯亚太地区领先律师【Chambers and Partners--2017 Asia-Pacific Guide】等等。
前期-发行过程中
尽职调查:针对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和基础资产展开尽职调查,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披露法律风险
方案设计:参与资产化模式的选择、基础资产的可化分析、选择及组合、合法交易结构的设计及构架、合规风险的预估、提示及防范等通过对于所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通知、监管部门最新规定及实践精神等的深入研究及把握,助力资产化整体方案设计的合规可行,为后续发行、跟进及项目终止提供合规基础
资产池搭建:对基础资产的合法合规、有效性等进行评估,出具法律意见,披露确定基础资产的合规风险,助力资产池的搭建
SPV构建:协助构建SPV,搭建、完善SPV组织架构
参与基础资产的转让、交割
出具发行法律意见书
中期-发行后管理过程中
协助制作《资产管理报告》,提供法律意见
协助资产管理
协助SPV进行资产的日常管理、催收、风险提示等事宜,针对违约行为启动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程序
后期-到期终止过程中
协助就终止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协助出具《清算报告》
参与清算工作,就资产存续期内发生的重大情况、基础资产重大变化、所涉各方主体涉及的重大法律事件、期内法律法规及政策重大调整变化等出具法律意见,协助出具《清算报告》
提供资产化专项法律咨询
就资产化的一般方式、运作途径、基础资产的形成、选择、资产池的组合、风险提示、当前政策及市场背景等事项提供专项法律咨询
其他服务
起草、审核、修订交易过程中各类法律文件
参与、协助交易谈判
协助办理登记备案等程序
作为发行人律师为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发行可转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律师为某公司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第二期、2016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律师为某保险有限公司发行次级定期债务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律师为某银行发行次级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融科智地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项目及公司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