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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3期B座50层
北京尊龙凯时律师事务所
刘娟律师具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教育背景,有十余年法律执业经验,擅长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及特殊资产(不良资产)相关法律服务,服务涉及金融、矿产、能源、房地产等众多行业领域,深入了解公司法人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企业股权转让、企业改制、资产并购重组程序,人力资源风险防控等。
刘律师擅长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特殊资产(特殊资产)金融产品设计、特殊资产收购、运营、管理、清收。在特殊资产法律服务领域,侧重于特殊资产尽职调查及价值判断;特殊资产交易模式的架构;特殊资产投资机构日常运营管理的法律服务;特殊资产化及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等方面。同时在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业务、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业务、非上市公司融资、房地产项目开发、金融法律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法律事务从业经验。深入了解公司法人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企业股权转让、企业改制、资产并购重组程序,人力资源风险防控等。能够独立且熟练完成各类企业尽职调查工作,起草包括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企业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件,具有良好的法律分析和判断能力。
刘律师担任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专家组法律顾问;北京市股权交易中心挂审委的法律顾问;私募债备案审核委员会法律顾问;担任北京四版市场“凤凰计划”专家组的法律专家,为挂牌企业诊断其自身存在的法律问题,帮助企业梳理商业模式、规范治理,并根据企业在资本市场发展中遇到的种种问题与困难提供法律建议及解决方案。
刘律师服务过的客户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航空集团资源公司、首都国际机场公司、中采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大唐电力集团、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央企、国企、知名大中型企业。
特殊资产处置方面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专项事业部常年法律顾问;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金融不良债权尽调及清收;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不良债权尽调及清收;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金融不良债权尽调及清收;
中国工商银行金融不良债权尽调及清收;
中国建设银行不良债权尽调及清收;
中国农业银行不良债权尽调及清收;
招商银行不良债权尽调及清收;
同时参与多家信托公司、基金公司、典当行业等特殊资产的处置业务。
在公司法律服务方面
承办中国航空集团资源公司境内收购业务;
为某一大型房地产企业价值1.5亿元股权退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首都国际机场公司与某一大型航空公司关于机场T2库、T3库土地租赁、土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一案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一大型跨国公司起诉安博教育集团(在美上市教育公司)知识产权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为国内某民营航空公司股权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为中竹集团在福建高院公司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提供法律服务;
为中采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为佳程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九家地产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两家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为五环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为某军工科技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房地产及土地业务法律服务方面
为某一大型房地产企业天津小城镇建设一级、二级土地开发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中采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成都收购土地项目提供尽职调查,以及土地开发阶段法律服务;
为佳程集团在上海建设综合性商业地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沈阳某一大型房地产企业在沈阳建设综合性商业地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在矿业能源投资法律服务方面
为中国大唐电力集团蒙古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中国黄金集团公司蒙古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蒙古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蒙古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新疆中远石油天然气集团蒙古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天津仁爱集团公司蒙古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Michelin China 米其林中国公司蒙古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蒙古SGS公司境内投资矿产资源领域提供法律服务;
为境内某大型矿业企业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采矿权纠纷提供法律服务等。
在金融法律服务方面
为国内某大型民营企业在港REITs提供法律服务,并为其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争议解决提供法律服务;
为北京银行作为受托人管理的某只矿业基金兑付危机处理提供法律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