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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目标背景下的能源行业减排举措

20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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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 言 -

在《碳中和、碳达峰相关政策的认识与把握》一文中我们主要认识了“双碳”的概念与相关政策,本文将围绕能源行业,以“双碳”背景下的行业发展动向进行讨论分析。

- 探 讨 -

一、科学有序推进“双碳”战略

对煤炭产能空前压减,骤然对煤电等项目抽贷断贷……“双碳”目标提出后,各地陆续出现了一些急功近利的“降碳”现象。近日召开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专题座谈会强调,坚持从国情实际出发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切实发挥煤炭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国家能源电力安全保供。(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在“双碳”目标提出后,什么样的实际情况引起了大众对能源减排的关注?

二、惊人的能源行业碳排放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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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西门子公开数据

据2020年国内碳排放总量统计,能源行业排放量占总体的45.8%,居全行业碳排放量的之首,实现“双碳”目标,减排是能源行业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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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再从能源消费结构来看,就2020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高达50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石油、天然气一次能源占比84%。有研究表明,温室气体的排放主要源自于一次能源的大量消耗。

另有数据显示,主要能源消费碳排放中,煤炭消费的碳排放所占比重占据主导地位,平均比重达到66.84%,再次是焦炭,而其他能源消费碳排放比重较小,其综合不到10%。

其中煤炭年排放量占比的平均增长率为0.04%,焦炭年平均增长率高达1.94%,其他能源碳排放所占比重总体来看变化不大。综上,能源消费结构变化对碳排放的降低表现出推动的作用。(以上两段数据来源:《中国能源消费的碳排放因素分解分析》)

就理论层面验证,合理规划和控制煤炭、焦炭的消费将会对“双碳目标”的达成相当友好。

那么,是谁真正在推动行业减排呢?

三、碳排放交易推动行业减排

在我国,作为推动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2021年正式启动。

2020年12月31日,由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对企业合规碳排放的标准及操作流程进行了规定。

第十四条

生态环境部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等因素,制定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向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排放单位分配规定年度的碳排放配额。

第十七条

重点排放单位应当在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开立账户,进行相关业务操作。

第二十五条

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技术规范,编制该单位上一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载明排放量,并于每年3月31日前报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排放报告所涉数据的原始记录和管理台账应当至少保存五年。

重点排放单位对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重点排放单位编制的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应当定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对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告知重点排放单位。核查结果应当作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清缴依据。

除此之外,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监督管理及处罚的方式。

这就要求企业遵守规则,进行有效自律,全面提升绿色低碳意识,从而自发且积极推动“双碳”目标达成,并形成有效的可持续模式!

四、“双碳”标准下的“碳合规”

运行体系下要求企业遵循流程完成碳排放登记及排放核查与配额清缴,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企业对自身行为进行合规管理。

2019年7月

执法人员对北京市某单位的碳排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该单位为重点碳排放单位,按规定应于每年5月15日前报送第三方核查报告。

检查发现,该单位并未按期报送第三方碳排放核查报告,并且在接收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仍未按要求时限改正违法行为。

根据《决定》第四条规定和自由裁量基准,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做出了处以两万元罚款的决定。目前该单位已按时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按期履约。

2020年12月30日

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中碳某科技公司将2019年排放报告所附的2019年全年各12份检测报告中部分内容篡改后,虚报给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委托的第三方核查机构进行核查。

2021年6月5日

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该公司将2019年排放报告所附的两个分厂的2019年全年各12份检测报告中“报告编号、样品标识号、送检日期、验讫日期和报告日期”内容进行了篡改,并删除了防伪二维码。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原《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于2021年6月5日,对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决定书(内环责改〔2021〕4号),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五、能源行业如何应对“双碳”

在标准的要求之下,能源作为严格控制碳排放的重点行业无疑将会面临巨大的挑战。

在过去的十余年间,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发展清洁能源取代化石能源,但在实现“双碳”目标的进程中依旧存在问题需要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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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山丘

化石能源发电对碳排放达标形成压力

•   化石能源结构制约电厂发电以煤炭为主;

•   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高,普及率低。

清洁能源生产与消纳暂不协调

•  风光水发电集中区域与高用电负荷地区不匹配,消纳能力不足,造成浪费;

能源使用率低

•   能源运输时,造成损耗,终端消费造成浪费,造成发电量与实际耗能之间存在差距;

•   能源产生时伴随的光热再利用的效率低,造成资源浪费;

结合上述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

(一)能源清洁化,调整合理的煤炭占比。

企业应根据国家发展规划,结合自身情况调整发展战略。逐步缩减企业对化石能源的依赖,积极探索不同种类新能源与企业业务的适应性。

全面提升企业技术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积极促进和参与碳交易市场活动,将产业升级所降低的碳排放通过碳权交易转化为利润,进一步反哺企业科研支出,从而帮助企业进入节能减排“正循环”。进一步为国家实现“双碳”目标贡献企业力量。

(二)技术减排:推进碳捕捉、利用、封存(CCUS)在能源行业的应用。

Carbon Capture,Utilization and Storage,简称CCUS,即把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碳进行提纯,继而投入到新的生产过程中,通过循环再利用践行减排,并非简单地封存。

企业可以先从技术提升入手对生产设备进行绿色改良,先将二氧化碳从能源利用中分离出来的过程进行捕集。再将捕集的二氧化碳运送到可以利用或封存的场所。

通过地质利用、化工利用、生物利用等手段实现二氧化碳资源再次利用,最后将二氧化碳使用陆地、海洋或者固化为无极碳酸盐的形式进行封存。完成二氧化碳的技术减排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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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三)清洁能源顶层设计:合理资源规划。

企业应根据国家能源绿色战略要求结合自身所在地域优势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建设。

建立“外部能源与周边能源相结合”、“集中供电与分布式发电相结合”等新的能源平衡理念。

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现代科学技术,因地制宜地发展分布式能源、虚拟电厂、微电网、综合能源系统、智慧能源系统、景观存储集成、能源利用模式创新、能源管理、能源开发等海表地下联合能源系统,减少清洁能源的长途运输,提高地方清洁能源生产和消费水平,充分利用可承载能源,有效合理利用,最大限度地消除清洁能源消费的障碍。

(四)效能提升:提升能源供给侧和能源消费终端的利用率。

在能源供给侧,能源行业应加快煤电的灵活改造和全生命周期的资产绩效管理。

能源制造之余还应考虑余热回收、汽轮机流通改造以及具有发展意义的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循环流化床燃烧等技术。关注内部数据、历史运行数据、从经验决策向预测分析型转变,提高发电量和发电。

在能源消费终端,通过用能精细化管理,调整用电设备工作状态优化用电机构与生产计划,降低碳排量。

- 结 语 -

随着“双碳”政策的推行,国内各行业都在为共同目标做出不懈的努力,针对这一新的发展趋势国家层面政策配套和完善工作也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双碳”对于大多数行业来说即使压力也是动力,解锁可持续发展新价值行业企业应该持续关注政策层面动向,关注相应法律法规的建立,提高自律,建立信心,促进实现“双碳”的各项工作步入标准化和常态化。

- 本文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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