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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创新“1+5”工作机制,提升专利行政裁决办案效率

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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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东省将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工作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快速反应机制,破解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周期长”问题。在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创新提出“1+5”工作机制,即“一个政策引领”和“五大举措”,全面提升专利行政裁决办案效率,使全省专利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的办案时限压减至平均2个月,比法定时限压缩1/3。

  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侯成君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采访时介绍,“一个政策引领”是指山东省政府出台《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将压缩专利行政裁决案件办案时限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五大举措”主要包括:一是畅通受理渠道,对依法应受理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做到有案必立;二是再造工作流程,加强制度约束,卡紧各个环节,缩短办案时间;三是主动调查取证,对当事人取证困难的,主动到现场调查收集证据;四是实行委托执法工作机制,有效整合执法力量,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提供强力保障;五是加强业务指导,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建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业务指导长效机制,全省3个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试点市组建检验鉴定技术团队,为行政裁决提供技术支撑。

  健全办案机制

  山东省内各市主动作为,围绕产业聚集区、专业市场、科技型企业、展会等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多发的重点领域,通过走访、座谈和接受举报等方式,多渠道搜集专利侵权线索,深挖案源。例如东营市市县两级局联合下沉企业,制定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线索排查责任分工表》,定期调度汇总案件线索。济南市知识产权局运用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优势特点、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引导律师、专利代理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告知当事人专利纠纷行政裁决渠道,鼓励引导相关权利人通过行政裁决解决专利侵权纠纷。

  此外,注重加强制度约束,优化办案流程。烟台市知识产权局启动了专利纠纷行政裁决的流程再造工作,制定并公布了《专利侵权案件纠纷行政裁决业务流程》,进一步加强制度约束,确保行政裁决程序合法,结果公正,同时卡紧各个环节,缩短办案时间。例如,咨询阶段,采用立案材料清单一次性告知,确保立案时材料齐备,即时立案,减轻请求人来回奔波之苦,大幅缩短立案时间。此外还通过建立案件台账,全天候接待当事人咨询等措施,提高办案效率。济南市知识产权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履行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职责,主动公开本单位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依据、法定职责和案件受理范围,公开案件办理程序和流程。推行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立案登记制,简化立案手续。

  在一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请求人李某认为,被请求人某渔具经营部涉嫌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威海市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7月30日立案后向被请求人送达了答辩通知书及相关证据,被请求人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答辩。威海市知识产权局认为该案侵权事实明确、侵权证据充分,根据案情决定简化办案流程,不再组织口头审理。合议组将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图片进行比对,通过整体观察、综合判断,最终判定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认定被请求人侵权行为成立。该案于8月28日结案,处理过程仅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整合执法力量

  专利侵权纠纷中,困扰当事人的首要问题就是举证困难,山东省各级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严格履行调查取证职能,主动到现场调查收集证据,制作调查笔录,保证了证据的合法性和关联性,为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起到关键性作用。

  在一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请求人郑某认为被请求人淄博某公司涉嫌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权,淄博市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6月立案后,为查明有关案件事实,决定依职权主动调查取证。鉴于被请求人淄博某公司曾因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在涉嫌专利侵权产品上而被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的情况,淄博市知识产权局向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协助调查函》,取得与被控侵权产品有关的关键证据材料,并依此作出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决定,以高效、高压态势快速制止了侵权行为。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6号《山东省专利纠纷处理和调解办法》对专利委托执法进行了明确规定,各市知识产权局通过与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局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实现了专利行政执法权下放,有效整合了执法资源,形成了专利保护的最大合力。目前,已有潍坊、滨州等6个市下放专利行政执法权,实现了委托执法。德州市启动市县联动机制,县级局对申请纠纷行政裁决的企业进行行政指导,补充完善涉案材料,确保其涉案材料提交一次性完成,避免企业因补充材料来回往返,确保了专利行政裁决案件在60日内办结;济宁市知识产权局在县(市、区)局选取执法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骨干人员组建人才库,参与该局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东营市知识产权局和市保护中心联合办案,增强了专利执法办案力量,形成了执法工作合力,2020年该局共联合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办理专利行政裁决案件16件。

  建立支撑体系

  山东强化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分级指导,山东省知识产权局通过个案答复、巡回办案、组织典型案例研讨等方式,有效提高基层执法办案水平。

  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充分利用山东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和山东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的专家优势和资源优势,建设了300多人的专家库,制定了专家保密承诺书、专家库管理办法、专家库专家工作规则等制度文件,完善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业务服务规范和服务流程。针对复杂、疑难案件组织专家召开研讨会,协助处理相关技术问题,破解了技术性案件侵权认定难、办案周期长的问题,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提供了有力保障。

  烟台市知识产权局启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组建了检验鉴定技术团队,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办理,协助查明技术事实,提供咨询意见。在一起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针对案件争议焦点问题之一,即“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与涉案专利独立权利要求技术特征相比,不相同的技术特征是否可以达到基本相同的技术效果”,征求了相关领域技术专家意见。专家认为,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解决了被控侵权产品存在储液罐内的制动液在车辆制动和解除制动过程中会大幅度波动,可靠性降低的技术问题,因此两者技术效果不相同。据此,烟台市知识产权局判定,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不同的技术特征虽然技术手段、功能基本相同,但达到的技术效果不同,故两者不构成等同。烟台市知识产权局依法作出行政裁决决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请求人的制造、销售行为不构成侵权,依法驳回请求人的全部请求。

  “通过推行‘1+5’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裁决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程序简便优势,有效促进了专利侵权纠纷的快速解决,全面提升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侯成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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